《關于申報實施2022年新增耕地輪作試點的通知》(黑農廳函〔2022〕147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三條規定:“(三)補助方式。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鄉村將耕地輪作試點面積核實準確、確定是否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輪作試點技術路徑要求后,財政部門依據農業部門提報的試點面積,按照相應的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承擔試點任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自主經營的農戶(職工)?!鼻摇锻ㄖ分械谖鍡l強調“要向廣大群眾全面宣講政策,此次為申報試點任務,符合條件就可以進行申報,本地承擔試點具體任務以省批復為準?!币虼?,只有被列為試點鄉鎮的農戶才能享受到輪作補貼,海林鎮已完成輪作試點鄉鎮申報工作,但根據海林市農業農村局的統籌安排,海林鎮未被設為本地承擔試點鄉鎮,無法享受輪作補貼。
海林市海林鎮人民政府